网上一直都有人调侃,大车、公交车、出租车是路上三霸,但其实和这三位比起来,私家车主更讨厌不守规矩的电动车,那真正是鬼见愁,惹上就别想脱身。它撞你没要你赔医药费就算你走运,你要撞了它,嘿嘿,赶紧把车当了准备赔偿吧。
诚然,处理和电动车相关的事故,电动车的“他弱他有理”的姿态确实很让人不爽,而且耽误时间和精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私家车主只能吃闷亏认栽,下面就教大家三招,不怕被坑一毛钱。
第一,无论什么情况先打电话报警。
交警在这种事故中喜欢和稀泥,这是出了名的,但是,这种事情还是必须让交警出面。不管是电动车撞你,还是你撞了电动车,第一时间报警,然后才有后续的处理办法。同时,也做好交警打哈哈的思想准备。
第二,就算有车险,也不要随便签全责的责任认定书。
如果不签字的话,事情肯定会被一直拖下去,如果电动车没人受伤,那么为了节约时间成本,可以考虑签字;但是如果对方责任较多,并且受了比较严重的伤势,交警不让你走也好,电动车一方装可怜也罢,也绝对不要签这个字,不然后面各种医药费和赔偿有你受的。
第三,如果气不过,就要求鉴定对方电动车。
和上一条一样,要求鉴定电动车,也不是一个随随便便就能做到的事情,同样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所以这一招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用,但是如果对方真的撒泼耍赖,非得讹你一笔巨款,那就互相伤害吧。依照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时速低于20公里,载重低于40公斤,续航低于25公里的才属于电动车,超过的就归属机动车,事故就要按照机动车的办法处理。当电动车失去弱势的身份,他们的很多无理要求,都将化成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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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你,别再讲价了!学车不是坑你钱,而是真的一分钱,一分货...
学员来找我问价格,我非常欢迎。学车前把价格谈好,学车时才不会互相扯皮。讲价我也能理解,因为谁都想花最少的钱把事办成。但讲价有个限度,学车也有底线。学车不像卖场购物,砍价的后果就是你承担缩了水的服务。
几种讲价的套路其实非常明显:“少要点吧,我问了好几家驾校,就你们最贵”、“现在这么贵,以后肯定越来越便宜,我回去再考虑考虑”....
作为教练,我不会花言巧语,我只能告诉你:学车一分钱,一分货,没有利润,哪来的服务和保障!
第一点: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白得利。学车贪便宜,你就要做好随时被坑的准备。有些驾校价格是低,让你很心动,学车后你就会发现心动变成了“心痛”。三天两头摸不着车、教练对你爱答不理、预约考试遥遥无期、额外收费层出不穷。报名时自以为捡了个大便宜,实则是个大麻烦!
第二点:学到真本事,远比价格更重要。我们来学车是为了什么,拿证?错,学到规范开车技巧!开车很简单,点火就能上路。但在规章制度前,想要成为合格司机,你还是得来驾校学真本事。好驾校,要价自然高;黑心驾校,教学质量大打折扣。
第三点:想报名,不要考虑以后的事。现在觉得价格贵,等以后万一政策又变难了,学车不仅更贵,时间成本也更高。等到那时,你就会后悔现在为什么没报名。
第四点: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如果教练只为了挣钱牟利,大可以等你报名后就任你自生自灭。但明事理的教练都知道,这样做无异于自断后路、自掘坟墓。只有踏踏实实做好口碑,让学员感觉钱花的值,才能实现共赢。
作为教练,我们有让利的空间,一定会尽可能给学员低价。但如果价格不能再低了,也请你不要再讲价。希望你能理解!
机动车撞了电动车,如何免责?
大车与小车相撞,即使是小车的过错,一般也是大车赔钱。但这位女司机撞了电动车,仅一个小举动就让对方乖乖赔钱!
何方人物,辣么厉害?
事件回放机动车女司机唐女士开车到十字路口,绿灯亮了准备继续前进时,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右侧冲出来,撞到机动车司机的车右侧附近,电动车上两人被摔出好远。
双方情况
电动车:男的没什么大事,女的手臂和腿上有伤。
非机动车:损伤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
双方各持己见,争持不下,只能叫来了交警。了解情况后,交警判定为同等责任。机动车司机不服,辩解道:
““我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结果,我要求对他的电动车进行鉴定,我认为这已经是机动车标准了。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这个是超标车,那么,他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根据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的规定:
“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视同机动车辆管理”。
结果
机动车司机提出800块私了,最后经协商电动车赔机动车300元。
只能说这位女司机实在是太机智了,其强大的逻辑还有全面的交通法则知识,实在令人佩服!
那道路法律法规到底是怎样的?
下面就来分析下对方的几大疏漏点:
1.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红绿灯通行规则虽然法律法规偏向弱势群体,但理论上谁违法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事件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而唐女士并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理论上不应该承担责任。
2. 闯红灯的电动车属于超标车辆,纳入机动车的范围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其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而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就属于超标车辆,按照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的范围中。
3. 如果电动车驾驶人是无证驾驶,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纳入到机动车(肇事车辆实际就是轻便摩托车或者普通摩托车)范畴后,问题又来了,机动车是需要准驾驾驶证的,而按照法律规定:保守估计市面上98%以上的电动车驾驶人都是在无证驾驶,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4. 机动车驾驶车辆还需要拥有合法的号牌或者临时牌照除了相应的准驾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车辆还需要拥有合法的号牌或者临时牌照,不然也属于非法上路,面临处罚。很显然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又中招了。
所以,大家还是要好好学习和掌握交通规则知识,在关键时候还能帮自己一把呢!
买了全险就想全赔吗?下面这些情况保险公司一分钱也不会陪你!
路上开车,免不了因为一时大意导致爱车“磕着碰着”。不少车主以为买了车险,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就会照单赔偿你的损失(尤其是一些买了全险的车主,以为购买了全险就等于将爱车放进了保险箱,可以高枕无忧了),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不是所有的出险,保险公司都会给你买单!我们在购买车险时,保险条款中规定了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免责赔偿的。今天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你损失的!
1、撞到了自己的家人,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造成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免赔的。换句话说如果你开车撞到了你的家人或者你自己家的两辆或多辆车相撞,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同理,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发生碰撞,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这项免责条款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些人为了“骗保”而做出丧失道德的事情。(比如之前有报道丈夫故意驾车撞死妻子来获得保险赔偿额的事件。)
2、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事故损失的,保险公司免赔。
很多主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有注明: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事故损失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3、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检验不合格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你的爱车没有按时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依旧照常上路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上路,一旦在行驶途中发生了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4、超载、无牌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免赔。
对于车辆在超载的情况下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对于无牌照的旧车或者新车未上牌时没有办理临时牌照(亦或临时牌照过期),一旦上路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一概不赔。
5、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责)的对方跑了,保险公司免赔。
在事故中,如果负主要责任或全责的对方临阵逃脱,只留下了形单影只的你,那么很遗憾,事故造成的损失只能由你自己来承担,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所以如果在对方负主责或者全责的事故中,一旦发现对方要跑,一定要及时拍下对方车牌号来留作证据。(装有行车记录仪的可以将录像作为证据)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免赔。
按照交通法相关规定,饮酒后司机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一旦驾车发生了事故,属于严重违反交通法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7、没有定损就直接修理,保险公司免赔。
车辆出险后,应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定损再维修,否则保险公司会以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因此,如果在异地驾车发生了事故,一定要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定损再维修,如果你嫌麻烦,直接维修,等修好了回去再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8、诸如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保险公司免赔。
对于诸如地震、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车辆损坏的,由于缺少数据累计和经验支持,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尚不成熟。所以保险公司对这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排除在保险责任以外。
9、在维修期间,车辆发生损坏,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车辆在修理厂维修、保养或者改装期间,发生了损坏,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相关责任应由修理厂承担。
10、涉水后二次点火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车辆在涉水行驶时熄了火,驾驶员强行第二次点火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所以如果车辆在涉水过程中熄火了,千万不要二次点火妄想启动汽车。
11、汽车零(部)件被盗,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汽车没被偷,只是轮胎、反光镜、音响等零(部)件被偷了,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此时只有去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并及时报警处理。
12、私自加装的设备损坏,保险公司免赔。
如果给爱车私自加装了一些设备、配件的同时,没有给它们单独投车上新增设备险,一旦在事故中损坏,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2千块钱不多,为何老司机撞到人后在医院一分钱都不愿意掏
汽车使用过程中往往可能发生很多不确定因素,有的时候即便你不撞到别人,别人也可能会撞到你。记得在刚刚买车的时候,就有人告诉过我,一旦发生事故,要不垫付、不看望、不和解,没有钱。一定要坚持住,说实话,好在我开车这么多年没有发生过事故。但是也借用下身边朋友发生事故的事情和大家聊聊,撞到人后真的一分钱都不要垫付吗?
朋友刚刚毕业,就买了辆大众甲壳虫,刚开了不久。前些日子去机场接朋友,结果撞到一个闯红灯的大叔。这时候车上的老司机告诉她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她不用管,不然容易被讹。后来到了医院,需要交押金什么的,也不多,就2千快钱。说实话,你垫付不?老司机朋友是坚决不让她垫付的,说了一分钱都不要掏。毕竟对方闯红灯在先,没让他赔钱修车就不错了,还垫付医药费?
但是在面对躺在病床上的大叔,我不知道多少人能够狠下心来转身就走,至少我想如果我在现场的话,可能也就垫付了。大不了这2千块钱就当作打水漂了,事实上朋友她也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当然,相信绝大多数司机朋友都会嫌她太傻吧。但是我觉得有句话说的特别对,那就是吃亏是福。而被撞大叔家属来了二话没说就把钱给了朋友,大家也都是很和气。我相信如果没有垫付这一段,这些东西可能就全变了。
其实讲真的,除了一些人命关天的时候,很多时候不垫付也并没有什么错,我知道我这么说很多人可能觉得没有人情味。但是,这个是现实所迫,有太多因为垫付钱要不回来的,所以前面我也强调了,如果你垫付少量钱,就当作是做善事吧,给你最好,不给就算了。而如果对方真的因为你没垫付而失去生命,我相信你也不会心安的,还有就是不要想着把责任推给医院,到时候对方家属闹的绝对不是医院。
至于不看望和不和解,车祸后看望与否全凭自己,但是记住一点,如果撞到人,和解这件事除非有交警朋友协调,私下和解那是坚决不要。这么说吧,如果前文朋友同意私下和解,遇到不好的人,可能那辆大众甲壳虫都不够赔的,这是实话。车祸私下和解对于司机来说,那绝对是噩梦。少量垫付可以,大多数事情还是让保险处理吧,一句话,可以善良,但是别被坑了。
汽车撞了电动车,不担责反获赔,只因这条法律!
导语
唐女士前几天摊上事儿了!她开车与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发生相撞,但机智地运用所知道的交通知识与交警理论,最终非但没有赔偿非机动车受伤损失,还得到了自身车辆的损失赔偿。
事件回放机动车女司机唐女士开车到十字路口,绿灯亮了准备继续前进时,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右侧冲出来,撞到机动车司机的车右侧附近,电动车上两人被摔出好远。
双方情况
电动车:男的没什么大事,女的手臂和腿上有伤。
机动车:损伤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
双方各持己见,争持不下,只能叫来了交警。了解情况后,交警判定为同等责任。
机动车司机不服,辩解道:
“我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结果,我要求对他的电动车进行鉴定,我认为这已经是机动车标准了。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这个是超标车,那么,他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
结果机动车司机提出800块私了,最后经协商电动车赔机动车300元。
只能说这位女司机实在是太机智了,其强大的逻辑还有全面的交通法则知识,实在令人佩服!
那道路法律法规到底是怎样的?这些事儿,车主们必须知道
下面就来分析下对方的几大疏漏点:
1.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红绿灯通行规则,虽然法律法规偏向弱势群体,但理论上谁违法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事件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而“我”并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理论上不应该承担责任。
2.我们平常说的电动车,如果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就属非机动车;
如果对方的电动车:
①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
②重量超过40公斤;
③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
④电瓶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
只要有一条符合,那么这辆电动车就会被视同为“机动车”,那么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范畴处理。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求对骑车人的电动车进行鉴定。
其实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市面上90%上的电动车都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就属于超标车辆,按照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的范围中。
3.纳入到机动车(肇事车辆实际就是轻便摩托车或者普通摩托车)范畴后,问题又来了,机动车是需要准驾驾驶证的,而按照法律规定:保守估计市面上98%以上的电动车驾驶人都是在无证驾驶,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4.除了相应的准驾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车辆还需要拥有合法的号牌或者临时牌照,不然也属于非法上路,面临处罚。很显然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又中招了。
所以,大家还是要好好学习和掌握交通规则知识,在关键时候还能帮自己一把呢!
电动车也有无证驾驶?电动车驾照是怎么回事
电动车驾驶证时代来临?骑电摩要驾照这是怎回事
虽然小轿车在现代生活中式很平凡的一个现象,但是现在很多人还是习性使用电瓶车或摩托车出行。特殊是不少二三线都邑,电单车仍旧仍旧成为不少年轻人通勤代步的交通工具。
不过以后的电瓶车不是你想骑就能骑的,为了规范电动车使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将于4月15日。4月15日以后,所有的违规电动车都不得上路,而且超目的电动车按照电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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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必须考取摩托车驾照,上牌照。有消息透露,国家规定从2019年4月25日起,电动车要持证上路了。报考电动车驾驶证其实和机动车驾驶证差不多,只不过费用和考试科目不一样。以后电瓶车如果违章被抓,也会面临着扣分,罚款等处罚。那么,问题来了,这些都是果然吗?
对于此事卒方给出了回应,表示消息纯属谣言,没有卒方正规的通晓。不过小编认为对于电动车需要全面考取驾驶本这件事,将来肯定是势在必行了,跟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同样的处罚行驶,大家觉得呢?好了今天的作品就分享来这里了,大家对于如果电动车果然考驾照,你有什么更好的意见呢?
女司机撞了闯红灯的电动车,结果居然是这样!
开车最害怕的就是撞上电动车,还是违规的电动车,所以很多人都对这些“弱势群体”很是无奈,可是最近一位唐女士不但没有赔偿损失,还获得了自身车辆的损失赔偿。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一天傍晚,朋友约我去吃饭。我沿着人民路一直走,前面十字路口正好是红灯,于是就把车靠到道路右侧停车接电话。等到我接完电话,抬头,发现已经变成了绿灯,就松开刹车,准备继续前进。突然一辆电瓶车从右边方向刷地一下冲出来,撞到我的车头右侧附近,然后车上的两个人啪得摔出好几米。
我第一反应是对方可能是冲黄灯,赶紧看了下右边的指示灯,结果是红灯,那说明肯定不是我设想的那样。在思考的同时,赶紧踩刹车、拉手刹、打双跳,然后下车,而摔倒的二人是一男一女(中年),已经从地上爬起来,看了下男的好像没什么事,女的手臂和腿上有擦伤。
电动车:你怎么突然冲出来的啊
机动车:我是绿灯哎,我当然可以出来啊,是你们闯红灯的
电动车:我们先出来的,你是突然冲出来
机动车:你们骑车带人还闯红灯反而还有道理了?
电动车:我们是电瓶车,你肯定要赔钱
几个回合,基本是各讲各话,考虑到涉及伤人事故,天晓得她还有没有啥内伤,我决定报警。在等警察来的时间里,对方来了个朋友,然后要把女的带走去看医生,我马上说,“我劝你先不要走,等交警来了再走。”结果态度很差地不听,硬是走了。
等了快一个小时,交警到了。我也不争,把证件交给交警后,说让对方先说吧。对方就表示他们怎么过来,然后我突然冲出来,他们就撞上了。交警听完他们的陈述,就转过来问我,我就把闯红灯、骑车带人等几个要点跟交警说了下。交警就把对方叫过来问,到底有没有闯红灯,对方估计也不是那种脸皮特别厚的人,就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于是交警就说:我明白了。
交警把我们两方叫到一起,表示定了同等责任,各自回去修车。这里说一下我车的损伤:其实不大,前保油漆加凹陷,叶子板的油漆加凹陷,虽然是伤在一起,但是4s店是给点算两部分来修的,两部分的油漆和钣金。我一听是同等责任,就不肯了,马上向交警说:“我不认可这个责任认定结果,我要求对他的电瓶车进行鉴定,我认为这已经是机动车标准了。”因为根据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的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视同机动车辆管理”。
我接着又说:“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这个是超标车,那么,他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
交警明显一愣,把对方叫到一边去沟通了。我提出800块私了,不然就把我和他的车都拖走,我自己走回去,他如果不赔,反正电瓶车卖了也够了。
然后就是长达半个小时的讨价还价,交警也在一边劝说,说什么他们外地人,没钱的,居然跟我来这一套。最后扯来扯去,最终还是放了他一马,让他赔了300块,我也省点力气。
道路法律法规是那个样子的
其实最后得到300元的赔偿是理所当然的,毕竟电动车违法闯红灯在先,另外唐女士也是抓住了国家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定义,让对方没法反驳。下面就来分析下对方的几大疏漏点:
1.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红绿灯通行规则,虽然法律法规偏向弱势群体,但理论上谁违法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事件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而“我”并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理论上不应该承担责任。
2.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电动车要么是机动车,要么就是非机动车。
我们平常说的电动车,如果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就属非机动车;根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符合下列规定:
--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其实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市面上90%上的电动车都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就属于超标车辆,按照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的范围中。
3.纳入到机动车(肇事车辆实际就是轻便摩托车或者普通摩托车)范畴后,问题又来了,机动车是需要准驾驾驶证的,而按照法律规定:保守估计市面上98%以上的电动车驾驶人都是在无证驾驶,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4.除了相应的准驾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车辆还需要拥有合法的号牌或者临时牌照,不然也属于非法上路,面临处罚。很显然事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又中招了。
温馨提示:无论是机动车辆还是非机动车辆,请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为了他人的安全,也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