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市民们更详细地了解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相关问题的办理流程,沈阳公安交警部门就部分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来,沈阳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法规宣传,极大方便了群众对新规定的认知和了解。但仍有部分群众对驾驶证的审验流程、期限、审验内容等相关问题不清楚,不明白。为此,交警部门现就部分热点问题进行集中解答。
一、对驾驶人审验有哪些内容?
公安交管部门审验驾驶人包括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身体条件、违法记分和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以及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在接受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二、年满60周岁以上驾驶人驾驶证审验规定。
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二条一款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不同准驾车型驾驶证审验流程和期限。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审验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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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为你解答驾驶证的常见使用问题!
近期,很多已经拿到驾驶证的车友们向小编咨询一些驾驶证使用的问题。未此,小编采访了警察蜀黍,详细的了解了驾驶证常见的使用问题,接下来,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警察蜀黍,已取得驾照,结果开车的时候忘记带了,这算是无证驾驶吗?
当然不算无证驾驶啦,只要你把你的驾驶本号码(身份证号码)告诉我们,我们通过警察内部系统查到你有驾驶本。那么会给予你扣1-2分,罚款200元,扣车的处罚。
但是,如果你的驾驶证注销时间超过2年,那么就算无证驾驶喽!
那么驾驶本一共12分,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重新计算归零呢?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的确有些不同,并不是以自然年开始计,而是从驾驶证申领日期开始计。
比如你驾驶证上的初次申领日期为2015年12月17日,那么你的计分周期就是2015/12/17—2016/12/17。在这个周期里只要扣分不超过12分,各项罚款都缴清,那么2016/12/18日开始你的驾驶证就又回到满血12分的状态啦~
我看驾驶证一般都有有效期,那这个有效期是如何设定的呢?
现在驾驶证已取消了年检,也就是说,不论你持有的驾照是A照、B照还是C照,驾驶证的换证周期都是一样的,即初次申领的驾驶证有效期限为六年。
如果在第一个六年有效期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换证以后驾驶证有效期为十年,而如果十年内没有发生记满12分的记录,再换证以后就是长期的。
有效期满之后,驾驶证换证在哪里去换?需要什么资料呢?
其实机动车驾驶证换证的工作并不复杂,驾驶员可任选车管分所,或者交通支对、大队车管站、驾驶证换证服务点、邮政代办点等,这些地方都可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地区之间略有差异,具体地点请提前咨询当地车管部门)
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时所需提交的资料也很简单:首先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原件,以及近期驾驶员白底免冠照片3张就好啦!
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与小编深入交流哦!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小编为你解答更多难题~~驾驶证注销相关问题 不懂就要问
注销驾驶证在生活中并不少见,那么,假如真的需要注销的话我们该怎么做,又有哪些流程呢?下面就让小编告诉你:
●驾驶证注销查询的几种情况:
1.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2.死亡的;
3.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4.提出注销申请的;
5.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6.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8.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9.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地点:
1.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2.其他人员任选车辆管理所或者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注意:
属于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应提交下列资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回复:驾驶证补证和扣分问题
机动车驾驶证补证需要什么材料?驾驶证转入、转出需要注意什么?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可以查看吗?驾驶证扣分怎么处理?以上这些问题恐怕是每个驾驶员都很头疼的问题,因为在网上找不到具体的解决办法。今天小编就针对大家都比较困惑的这些问题咨询了交警部门,给大家整理如下:
1、驾照扣满12分的,是否可在外地进行满分考试?
交警回复:根据公安部第71号令的规定,驾驶人满12分以上,可以在外地进行满分考试后,由当地车管所出具考试合格证明,到车管所消分。
2、机动车驾驶证补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交警回复:补证需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由代理人代理办理补证的,还要有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转入、转出需要注意的事项?
交警回复:重要的一点是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其电子文本信息恢复到正常状态后,再到转入地或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4、可不可以查看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交警回复:可以。档案入库后原则上不再出库,如需查看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应带好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报经业务领导批准后,在民警指定的地点查看。
5、机动车在年审时,车主被告知有“违法未处理”状态时,该怎么办?
交警回复:车主可在检测站查询违法发生地,并及时到违法地接受处理。
驾驶证常识常见问题解答
在什么情况下,驾驶证可以申请延期审验或延期换证,有什么规定?整理了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的常见疑问,并给出了详细解答。
驾驶证常识
驾驶证到期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换证?
答: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可申请换证。
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或逾期未换证该如何办理?
答:1、超期未审验或逾期未换证一年以内的,可继续审验或换证。
2、超期未审验或逾期未换证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审验或换证。
3、超期未审验或逾期未换证三年以上的,驾驶证被注销。驾驶人须重新申领驾驶证。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审验或延期换证,有什么规定?
答:1、因出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或审验的,可以向核发地车管所申请延期办理。
2、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驾驶证审验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1、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2、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3、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C5)准驾车型的,每三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4、持其他准驾车型的,到驾驶证期满换证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有哪些情形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4、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年龄达到70周岁后还能驾驶哪些车型?
答: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可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轻便摩托车。
身份证号码有错号、重号现象或驾驶人姓名变更申请换领驾驶证需要什么手续?
答:因错号、重号或驾驶人姓名变更申请换领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的变更证明。驾驶人或其代理人凭变更证明、驾驶证、驾驶人照片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事项。
持部队(武警)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需要考试吗?
答:小型汽车以下车型不需考试,直接换发;大型货车以上车型十需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乌鲁木齐驾驶证办理审验指南
驾照审验,相信驾驶员都十分熟悉,很多情况下驾照必须进行审验才能继续使用。那么,在乌鲁木齐驾驶证审验怎么办理?如果接受警示教育学习又该如何操作呢?
乌鲁木齐办理驾驶证审验及警示教育学习须知:
一、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条规定:
1、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在有效期满换证和转入换证时予以审验。
2、持有大中型客货车(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自愿降级,可免予审验)
3、持有C1、C2、C3、C4、D、E、F、M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4、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二、驾驶证审验内容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一条规定:持有大中型客货车(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记1-11分的),以及持有C1、C2、C3、C4、D、E、F、M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