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端正态度。理论考试是一种方式,根本目的是要求驾车人懂得如何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去驾驭自己的车辆,提前预防,规避风险(就在考试回家的路上,看到一起事故,两辆车在十字路口亲在了一起,两名驾驶员争吵不休,好像自己都非常委屈,其实有一条交规可以判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十字路口,直行车让右方来车。)所以,要自觉地把考试学习的过程当成一种享受,要像海绵一样把交规吸到自己身上,不要有投机取巧之心。
2、树立信心。交规考试不是科学实验,没有难度,按照科学的方法学习,任何人都能在短时间通过。
3、讲究方法。学习无捷径,但学习有技巧。
A:通读一遍驾校发的书。交通法规不要一味死背,要在懂得中读,多问几个为什么,知道其中的原理,你会知道交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通读时不要先看答案,自己答对了,OK,这条法规你已经印到骨髓里了,不要再管它;答错了,做上标记。
B:只看自己做标记的题。这些题需要你着复强化,因为这是你交规的盲区,需要你真正学习和掌握的。而且,你决对可以节省大量的珍贵时间,把好钢用到刀刃上。
C:归纳整理。理论考试中有很多相近的试题,轻易产生混淆,这就需要拿出来进行归纳,在归纳中记忆,在归纳中懂得,如:交通标志中的步行、徒步、注复行人、人行横道、注复人行横道标志;反向曲路和连续转曲标志;驼峰桥与软基路面标志以及前面自己所发的“一分也丢不了”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自编口诀 ”等。
D:巧用数字记忆。有些交规需要死记硬背,这些试题需要合理运用数字归纳记忆法。如:(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全快驶离高速公路。对于这三种情形,自己记忆为:261,145,520(首尾相连式)。诸如此类,不一一列举。这种方法需要学友们按照自己的记忆方式进行总结,这样记忆更加牢靠。
4、放松心态。只要按照上面的方法做了,不要受环境和其他考生情绪的影响,大大方方地进场考试,就象进你自己的家门,按照正规考试流程去做,你就能拿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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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需知:车主如何通过气味巧辨爱车故障?
一辆现代汽车至少由7000个零部件构成,这些零件有金属的、有塑料的、还有橡胶的,一旦有某个部位的零件发生不正常磨损或消耗时,它就会发出一些刺鼻的味道,比如焦煳味、臭味,还有塑料味……
如何通过气味判断爱车的故障呢?今天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不过在这之前要锻炼好你的嗅觉哦!
1.机油与汽油混合燃烧后的味道
造成原因:机油蹿进汽缸室参与燃烧了
这种味道一般比较少见,不过闻到后您一般都不会判断错。由于机油与汽油的燃点不一样,所以在汽缸内机油不可能被完全压缩、燃烧,这时就会有少量的机油颗粒从排气管排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冒蓝烟。
首先,汽油机的轿车冒蓝烟肯定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正常情况下机油只应在机油道里对缸壁和活塞进行润滑,不过一旦缸筒的内壁磨损严重或活塞磨损严重,原本在机油道的机油就有可能蹿进发动机燃烧室,此外,气门磨损严重的发动机也有可能烧机油。还有,一些车辆的输油管发生老化渗漏,也有可能会让机油滴到发动机或排气管上,这时散发出的阵阵油味儿还有可能引发火灾。
2.未燃烧的汽油味(俗称生油味)
造成原因:供油系统出现渗漏或油箱受损
如果开车时总能闻见没有燃烧过的汽油味,那您最好马上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因为接下来您必须确认漏油的部位与严重程度后才能再次上路。
无论是电喷的汽车还是化油器的车辆,在经过长时间使用后输油管路都有可能发生老化龟裂,这时只要稍遇颠簸或管路内压力发生变化,燃油就有可能从这些部位渗漏出来。因此,当您驾驶汽车闻到异常的汽油味时,应马上熄灭车内的香烟等明火,同时远离主路避免与它车发生事故。
此外,如果油箱受到过意外的撞击(如拖底),也有可能让未经燃烧的汽油发生渗漏,如果真是油箱漏了也有个简单的应急方法,就是用嚼过的口香糖堵在漏油处,然后尽快送修就行了。动机或排气管上,这时散发出的阵阵油味儿还有可能引发火灾。
3.浓重的焦煳味
造成原因:离合片烧损或没松手刹
在行车过程中闻到了非金属材料烧煳的特殊气味,一般是爱车的离合器摩擦片有烧损、过薄或过热的现象了。这种煳味中一般还会夹杂着焦臭味儿,因为离合片的材质是由橡胶和石棉等多种材料复合而成。
如果离合器使用起来很正常,也没有明显难挂挡或起步困难的情况,并且下车闻到的气味并不来自车前部,而是车的后部,那么我们就要检查后制动系统有无过热现象了,有些粗心的车主在拉着手刹的情况下还强行走车,这会让后刹车片抱死,从而发出焦煳的气味。
4.驾驶室内有塑料的煳味
造成原因:电线过热或有电器短路
如果是车内传来了阵阵的塑料制品煳味儿,大多是电器的线路过热所致。需要注意的是电线的外包皮一般较薄,所以即使线路已经发生过热现象,气味也不会像离合器片烧损时那样大。但电线的烧毁,一般多伴有局部冒烟,或局部发热的现象,只要细心检查肯定能找到源头,确定故障部位。
电线过热现象一经发现必须马上停车找出原因,别看电线烧损的气味不大,但危险指数却是非常高的,一般情况下春夏季节发生电线温度过高的情况会更多,如果不及时发现,很容易造成电路彻底损坏、发动机拉缸,甚至整车自燃等现象。
5.开空调室内有异味
造成原因:空调滤芯或送风道不洁
曾经有网友反映,他在清理空调系统时,居然在空调滤芯上面发现了一具小鸟的干尸,怎么进去的已无从查证,大家最好是每年开春彻底打扫自家爱车的空调系统。也许您爱车的内部不会有小动物进去,但空调的送风道、汽车的后备厢,还有脚垫等部位确实已经被列为几大污染源之一了。所以当您闻到车内有不该出现的气味时,最好马上彻底清扫。
6.蓄电池有难闻的臭味
造成原因:电解液泄漏或亏损
这种现象多发生在湿式电瓶身上,因为湿式电瓶需要由电解液来完成电能的储存和转化,但当电解液发生泄漏时就会产生一种刺鼻的味道;同时,如果电解液消耗过多以至亏损时,汽车运行时发电机就会向蓄电池强行充电,这时会使蓄电池充电过热冒白烟,气味更加难闻。干式电瓶不存在漏液问题,但也会有失效周期,一般我们通过蓄电池顶部的观察口可以自行检测。
现在你该知道如何通过气味判断爱车的故障了吧,最重要的是大家一定要有敏感度,有任何异常气味时应该引起重视,当然,如果你是处女座,那就不用担心了,相信你一定会追查到底!
阜阳市驾驶员科目二考场建设进展顺利
阜阳市驾驶员科目二考场建设进展顺利
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宽广市民关注的阜阳市大中型宾货车类驾驶员科目二考场建设进展顺利。目前,位于临泉的一处考场已具备验收条件,立刻投入使用。
昨日上午,记者行进位于临泉县的驾驶员科目二考场,顿觉眼前一亮,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位停车、连续障碍、起伏路、模拟隧道、模拟高速、模拟湿滑路面等16项考试名目场地硬件设施已经建设齐全,看起来非常真切。
负责名目建设的临泉盛源机动车培训中心负责人贾忠告晓记者,该考场共建有5条考试线路,包括大宾、大货、中车、牵引车等,投资近一万万元,大中型宾货车类驾驶员科目二16项考试均可完成。
在考卒监控室,记者看到,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对考试软件系统和监控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为迎接省交警总队验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作人员介绍,所有的考试评判标准都是电脑评判,考卒坐在监控室就能完成整个考试的评判工作。
据了解,按照省交警总队的要求,我市借助社会资源分别在临泉和阜南新建了两处高标准的大中型宾货车考试场地。其中,临泉考场占地二百多亩,是全省最大的科目二考场,年考试能力将达到五万人以上,启用后可满足我市大车考试要求,以解决考试积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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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动突然失灵 驾驶员如何紧急应对?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因为不可测因素,极易出现紧急情况,对安全驾驶产生很大威胁。因此,出现紧急情况时如何采取紧急措施避险是每个驾驶员必须掌握的内容。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说说汽车制动突然失灵应该如何避险。
首先,我们来看下制动失灵的原因。
制动失灵的关键在于制动系统无法对汽车施加足够的制动力,包括制动液管路液位不足或进入空气、制动器无法正常工作、制动控制系统故障等原因都会导致出现制动失灵。
紧急避险措施:
1、首先保持冷静
眼睛盯住前面的路面,继续控制方向盘。集中注意力在车辆前面的路况上,注意前方的车辆、行人以及障碍物。
2、排查制动失灵的原因
看是否有异物卡在了制动踏板的下面,如果是这样,用脚将异物踢开,绝对不要弯腰去用手操作。如果不是则要警告其他车辆的驾驶员以及行人。把双闪警示灯打开,并用喇叭提醒周围的车辆以及行人你的车子出了问题。即使你不能告诉周围的人你究竟出了什么问题,这种提醒也可以让他们注意到你的车,而且会小心地关注你的车辆下一步的动作。
3、来回踩踏制动踏板
来回踩踏制动踏板,这可以帮助恢复制动系统中的压力,这有可能使你的制动系统恢复正常。如果有时间的话,你可以多尝试几次这样的操作。
4、尽快挂入低挡
5、应用驻车制动来减速
6、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使车辆停下来, 那就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障碍物使车辆停下来。
提示:以上就是汽车制动失灵的应对方法,希望每个车主都能认真学习!
驾驶员培训规范
驾驶员培训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老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应当公平、公正、公然和便民。
第五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依据经营项目分为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
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依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
第七条 获得一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三种(含三种)以上相应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二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两种相应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三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只能从事一种相应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八条 获得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
获得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还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九条 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的,可以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
第十条 申请从事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治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治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治理制度。
包括安全治理制度、教练员治理制度、学员治理制度、培训质量治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治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治理制度、教练场地治理制度、档案治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把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式样见附件1)。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把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相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治理人员。
治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练习负责人、教学车辆治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治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都邑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一般三轮摩托车、一般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实,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都邑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从事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三)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机动车构造、机动车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同时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封闭设施、练习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有相应的治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治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治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治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治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实及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实或产权证实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实或产权证实及复印件;
(五)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六)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实(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七)教学车辆购置证实(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八)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九)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实;
(十)依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从事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实,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许可。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中关于教练场地、教学车辆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实行有用期制。从事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证件有用期为6年;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证件有用期为4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治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许可证件有用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第三章 教练员治理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每年进行两次。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向考试合格人员核发《教练员证》。
《教练员证》由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
《教练员证》的有用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在《教练员证》有用期届满前30日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三条 鼓舞教练员同时具备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简称《培训记录》,式样见附件2)。
第二十五条 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教练员证》。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教练员证》。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养。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评议,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 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实行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参加再教育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二十九条 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使用统一的数据库和治理软件,实行计算机联网治理,并依法向社会公然教练员信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教练员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 教练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四)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
【】
原发证机关发觉有上述情形之一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应当公告《教练员证》作废。
第四章 经营治理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答应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学时收费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备案。
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天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天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
第三十六条 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学员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实及复印件。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培训结束时,应当向结业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式样见附件4)。
《结业证书》由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印制并编号。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
教学车辆的统一标识由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更新。
禁止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车辆的用途。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车辆档案。教学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
教学车辆档案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年。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交通治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报送《培训记录》以及相关统计资料。
《培训记录》应当经获得相应《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审核签字。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执行教学大纲、颁发《结业证书》等情况,对《培训记录》及统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第四十六条 省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治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应当包括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培训记录》填写情况、教练员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培训业绩、考试情况、不良记录等内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各级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八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不得阻碍培训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十九条 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证实材料;
(二)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相关的《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相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觉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相关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
执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同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抄送许可机关。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治理人员、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相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平心而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五)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
(六)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
(二)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
(三)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相关统计资料的;
(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七)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八)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治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
(二)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平心而论的;
(三)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四)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五)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的;
(六)违反本规定其他相关规定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治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发觉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等形式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2006年4月1日施行。1996年12月2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治理规定》(交通部令第11号)和1995年7月3日公布的《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治理办法》(交公路发〔1995〕24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式样(略)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式样(略)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式样(略)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式样(略)
驾驶员考试日常停车技巧
很多刚刚上路的车主在停车入位时都会发现这么一个事实:在驾校练得最熟的穿桩和移库,怎么到实际中都用不上了呢?看别人停车,轻松入位而且车正轮直;而自己 停车,转向盘左打右打,车子就是弄不顺,好容易停进车位了,下车一看,自己的车成为了车位的对角线,那叫一个难看。其实,停车和开车一样,都是熟练活儿。 只要掌握了一点点技巧,再加上经常练习,停车入位将不再困难。
停车入位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路边停车,一种是停车场停车。在这两种情形下, 停车技巧略有区别。相对来说,停车场停车较为简单一些,无论是正向驶入车位或者倒入,只要掌握好转弯的角度,一般新手还是比较容易将车停入车位的。而路边 停车就不同了,一般这种车位都设在辅路或者非机动车道上,路面相对来说较窄,而且有很多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路面状况比较复杂。这种情况下车主容 易紧张,很难掌握停车的要领。即使有人在指挥,也经常有车主在停车位边上又上又下,就是无法顺利地将车停入车位。本刊针对这一点,谈一下路边停车技巧。
一般车主需要在路边停车时都是边开车边寻找车位,一旦看到车位后,就迫不及待地向右转,往车位里扎,等车头快到马路牙子了才向左转动转向 盘,希望以此方法将车顺入车位。这种方法对于连续两个以上的空车位还适合,车主将车停入最前一个车位应该不是问题。但现实情况往往是,只有一个车位,前后 都有车,那么以此种方法入位的结果将是车头顶在车位的右前角,而车尾还在车位外边。
其实,要在这种车位停车,关键在于向右转的时候不能“贪进”。具体分为以下几步。
Step1.在缓慢前行中先将转向盘向右转一圈半左右,待右前轮越过车位外侧线1/3~1/2时,就赶紧向左转。
Step2.当车头接近前车车尾时,挂倒挡,向右转动转向盘倒车,当从右后视镜中看不到马路牙子时,迅速向左转动转向盘接近极限位置并继续倒车。
Step3.当从左侧后视镜中观察到车尾左侧与后车左前角对齐后,回转转向盘并停车。这时您的车基本在车位偏后的位置,即使不正也相差不远,而且前方还留出一定的距离。
Step4.向前缓慢行驶并调整一下转向盘的角度,使车停在车位正中,前后留有一定的距离。
其实,路边停车还有一种相对简单的方式,那就是先将车前行越过车位与前车平齐,两车之间的距离视车位长短以及路面宽度而定。然后向右转动转向盘接近死点 位置向后倒,直到车的右前角接近前车左后角时,将转向盘开始往回转。开始时,转向盘回转速度慢一些,当车头越过前车后保险杠后,将转向盘向左转至接近死点 位置。待从左后视镜观察,车尾左侧与后车左前角对齐后,迅速将转向盘回正并停车。剩下的,就是稍微修正一下,将车停放在车位中间即可。
路边停车时要注意3点:
第一,在倒车过程中要注意后方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
第二,不管用哪种方法切入时都要注意,在回轮过程中,掌握好回轮的速度,以免车的右后侧或右前侧与后车的左前侧或前车的左后侧相蹭。
第三,千万不要逆向停车,否则你很有可能会领到一张交通违章处罚单。
驾驶员考试技巧:高效准备驾照考试
驾照理论部分的考试可以说是老生常谈了,小编建议大家一定要多做题,做错的题目考试前也需加强训练!下面给大家说说方法:
1、端正态度。理论考试是一种方式,根本目的是要求驾车人懂得如何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去驾驭自己的车辆,提前预防,规避风险(就在考试回家的路上,看到一起事故,两辆车在十字路口亲在了一起,两名驾驶员争吵不休,好像自己都非常委屈,其实有一条交规可以判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十字路口,直行车让右方来车。)所以,要自觉地把考试学习的过程当成一种享受,要像海绵一样把交规吸到自己身上,不要有投机取巧之心。
2、树立信心。交规考试不是科学实验,没有难度,按照科学的方法学习,任何人都能在短时间通过。
3、讲究方法。学习无捷径,但学习有技巧。
A:通读一遍驾校发的书。交通法规不要一味死背,要在理解中读,多问几个为什么,知道其中的原理,你会知道交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通读时不要先看答案,自己答对了,OK,这条法规你已经印到骨髓里了,不要再管它;答错了,做上标记。
B:只看自己做标记的题。这些题需要你着重强化,因为这是你交规的盲区,需要你真正学习和掌握的。而且,你绝对可以节省大量的宝贵时间,把好钢用到刀刃上。
C:归纳整理。理论考试中有许多相近的试题,容易产生混淆,这就需要拿出来进行归纳,在归纳中记忆,在归纳中理解,如:交通标志中的步行、徒步、注意行人、人行横道、注意人行横道标志;反向弯路和连续转弯标志;驼峰桥与软基路面标志以及前面自己所发的“一分也丢不了”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自编口诀”等。
D:巧用数字记忆。有些交规需要死记硬背,这些试题需要合理运用数字归纳记忆法。如:(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对于这三种情况,自己记忆为:261,145,520(首尾相连式)。诸如此类,不一一列举。这种方法需要学友们按照自己的记忆方式进行总结,这样记忆更加牢靠。
4、放松心态。只要按照上面的方法做了,不要受环境和其他考生情绪的影响,大大方方地进场考试,就象进你自己的家门,按照正规考试流程去做,你就能拿100分。
【驾驶员考试】安装车牌的烦恼
车只要上路跑就得安装牌照,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管你是几万元的代步车,还是几百万上千万的豪车,都要遵循这个基本规矩。但是我们总能看到一些豪车不悬挂车牌就招摇过市,大家看了心里都很气愤,你开豪车怎么了,开豪车就能违反交通规则?
其实,你不知道,虽然那些不挂牌照的豪车里肯定有人是明知故犯,但也有一部分车主其实是挺冤的,因为人家那些讲究颜值的豪车根本就没打算让你装牌照!你说苦逼不苦逼!
这辆玛莎拉蒂刚下高速就被交警拦住了,对不起,扣12分没得说,车主就喊了,警察叔叔,我这车没装牌照的位置咋装啊。交警一愣,看了半天,结论是的确没预留牌照位置,但是,对不起,照样罚!
其实,玛莎拉蒂也能装牌照,但是得自己打洞,很多车主心疼啊,装了难看,还毁车,狠不下这个心。看看上面这辆玛莎,装是装了,但是只能活生生钻两个洞,装高了,挡住了那个高大上的车标,装矮了就得蹭地。真是烦恼!
再看看这辆兰博基尼,车主被抓后,委屈地对警察叔叔说,牌照我有啊,但你告诉我,这牌照往哪里装?其实交警也犯愁了,可是这不关他的卵事,扣12分完事!
又查获一台舍不得钻洞的兰博基尼,警察叔叔见多识广,很淡定地开罚单!
上面那两款兰博基尼中间还可以钻洞,请问这台兰博基尼到哪里去打洞?
法拉利这么漂亮的脸蛋,破相真的可惜了!当然,你说豪车就不能安装牌照,非也,下面这些车照样也装了。
这辆车的牌照安装位置偏右,但也没违反规定。由于一些跑车和进口车辆的车前没有预留车牌位置,可以选择在车前偏右部位挂车牌,车牌不一定挂在正中间,但不挂牌照肯定是会被罚款的。
这辆法拉利的牌照一装,确实丑了不少,但至少不用被扣12分。
这辆奔驰跑车的车头本来就不规则,所以导致牌照也有些弯曲,但好在弯的幅度不大,不会被逮住!
但是像国外的这种安装方式其实更好看,但在中国不符合规定!
这辆荣威看来是学到了国外豪车的牌照安装技巧,警察叔叔看到都笑尿了,开罚单吧!罚款200元并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