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在驾校学车的人们来说,如果自己在练车过程中操作不慎,就会遇到教练帮忙踩刹车的情况。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学员练车时肇事,教练可能会承担一定责任。2月7日,记者从江津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由该院起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已得到判决。驾校教练龚某在教学时,学员操作不当造成一位八旬老人不治身亡,作为教练的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
学员驾车靠边停车出意外
时年31岁的龚某家住江津几江,是一位年轻的驾校教练。去年7月21日上午8点多,龚某和往日一样,开始了一天的教学工作。在106省道先锋镇往支坪镇方向,先锋工商所路段,他让学员何某驾驶教练车开始练习。
教练车上除了驾驶位上的何某和副驾驶位上的龚某,后排还有一位学员等待练习。何某练习的是科目三,按照龚某的要求,他发动汽车、系好安全带,并打方向起步。此时,龚某发现副驾驶的窗帘脱落,于是他让何某右打方向靠边停车,自己俯身去捡窗帘,想要修好窗帘再走。哪知就在这个过程中,意外突然发生。
作为新手学员的何某,接到龚某的指令后心里有些紧张,准备靠边停车时,自以为和科目二一样,就把方向盘直接打死,慌乱中又错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车身大幅转向,一下就冲到右侧道路的花台上。
歇脚老人被撞重伤不治
此时,如果坐在副驾驶位上的龚某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紧急踩下副驾驶位下的制动踏板,或许就能够避免事故发生。遗憾的是,此时的龚某正顾着埋头捡窗帘,对于何某、车况和车外的情况一无所知。
发生事故后,龚某急忙下车,结果发现一位老人倒在花台旁边。龚某立即拨打110、120报警,将老人送院医治。下午4点过,老人重伤不治,抢救无效死亡。
据死者家属介绍,老人杨某85岁,当天去先锋镇赶场,返家途中在路边花台旁的塑料凳上休息,结果遭遇不幸。根据法医认定,杨某符合在患有腔隙性脑梗死、主动脉硬化和脑萎缩等自身疾病基础上,交通损伤致颅脑及胸腹部损伤出现呼吸心跳骤停死亡。
赔偿30万元难免牢狱之灾
面对这起事故,龚某深感自责。他表示自己有教练员资格,而窗帘掉了不影响安全,也不是必须立即修理。在他看来,因为距离太近,没有时间反应踩下副驾驶的制动刹车。发生事故前,也没有注意到有老人坐在花台旁,直到下车后才发现。为此,他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该案移送至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后,检察官认为龚某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而在事故发生后,龚某及时拨打110和120对伤者展开救助,原地等待交巡警并积极配合调查。所属驾校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获得死者家属谅解。
近日,龚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行一年。
PS:驾校教练真的不容易,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祸!学员们一定要认真学车,不要紧张。小编不成熟的建议,慌了就踩离合也比踩油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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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约男网友“陪练” 撞死人判刑入狱并赔偿28万
小编说
洋县女子黄某约男网友王某陪练,没想到发生意外,撞上一辆摩托车,致一名2岁半男童死亡。
2015年4月30日,黄某与网友王某联系,约他驾车至洋县县城有机大道,陪自己“练车”。在给黄某讲授了该车挡位位置等之后,王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当“教练”,指导黄某练车。
下午2时许,黄某由南向北行至该路段一处未开发的交叉路口,在打方向左转掉头时,王某发现同道(路东)后方一辆车速度很快,便提醒黄某注意,黄某慌乱中驾车驶入路西车道,撞倒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致骑摩托车的宋某及其2岁半的儿子从车上摔下受伤。
后男童抢救无效身死亡,宋某被鉴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两名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共计28万元。
近日,洋县法院审理了该案,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明知黄某无驾驶资格证而将车辆交给黄某练习驾驶技术,并随车指导;黄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暂且不说自学的成本多大,通过率多低,就从安全风险考虑,还是找经验丰富的教练学车更放心。
小伙公路上练车 误把刹车当油门撞死人
6月24日凌晨5时30分许,建水县官厅镇23岁的村民孙某,驾驶一辆微型普通客车和16岁的冯某一同从家出发,两人准备到另一村子收购小米辣。途中,孙某在与一辆对向行驶货车会车时,孙某操作不当、车速过快,车辆右侧撞上路边行人张某后驶离路面,失控的车辆一头钻进了路边的灌木丛里,造成张某当场死亡的事故。
据孙某讲述,他之前所驾驶的微型车是前不久花了4160元钱买来的旧车。这辆车买来时已经破旧不堪,买来后他也没有对车的各项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就驾驶上路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孙某买这辆车的目的是用来先“练练手”然后去考驾驶证。
孙某回忆,事故发生时,当车轮滑下路基后,他受到了惊吓,惊慌失措下他误把油门当成刹车一直紧紧地踩住,致使微型客车沿路基滑出近30米后才被路边的树木挡住。这时,孙某还没发现他所驾驶的车撞上了路边的行人,待孙某找来钢绳等物品准备拖车时,才在灌木丛边上发现死者张某的尸体,随后,孙某马上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验和调查取证,及时对死者和肇事车辆进行了处理,恢复了道路正常通行。目前,当事人正在接受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学员上路练车撞死老人,教练反而被捕
说到科目三,每个学员都有很多要诉苦的事情,教练动不动就大声责骂,副刹踩的比油门还勤快......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科目三教练在练车时会这么紧张呢?
11月7日,杭州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逮捕了驾校教练江某,据说是因为学员上路练车时撞死了老人。
今年9月16日,江某带着两位女学员上路练车,其中一名女学员骆某在驾驶教练车行至临安区天目山镇某村时,发现前方道路左侧有一名老人正在横穿马路,右侧有一家人正在办丧事。
骆某事后回忆称,看到老人朝教练车看了一眼,以为老人会让行,所以并没有减速,还将全部注意力放在了右侧办丧事的一群人身上,教练江某在副驾驶座上也没有踩副刹。
当教练车距离老人只有十几米时,老人已经走到了马路中央,骆某情急之下不知道采取什么措施,教练江某立即踩刹车,并拉了一把方向,可是为时已晚,老人已被车撞出六七米远,头部血流不止。
三人立即下车查看,并及时报警,打急救电话,但是被撞老人还是因为伤势过重,救治无效身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学员骆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反而是教练江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而被捕。
通过这个事件,并不是告诉学员,你们可以肆无忌惮地练车、开车,虽然出了事故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毕竟是一条生命,其他赔偿和人道主义责任还是需要学员自己承担的!
时速30公里就能撞死人,车内哪个座位最安全?
小编上下班有一条必过路段限速30公里,面对摄像头的监控,只能把车慢悠悠地开,每次都开得心烦意乱的,每当驶出限速路段马上一脚油门提速,终于解脱了!因为那条路人多车多,还有两所学校,所以一直限速严管,毕竟30公里的时速已经足以撞死人了。
也许很多司机不相信,毕竟在司机眼里30公里也就比自行车快点,这样的速度能撞死人吗?按照我国助力车相关法规,无论是电动还是燃油助力车,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这些法规可不是拍脑袋整出来的,是有科学依据的。
第三军医院大学大坪医院野战外壳研究所、解放军交通医学研究所的研究报告指出在交通事故碰撞速度与行人死亡的关系中,30公里/小时是车辆撞击行人出现死亡的最低时速。
1、车子时速在10公里时,车子撞击行人会出现轻伤;
2、时速达到30公里时,虽然轻伤占大部分,但死亡的情况也已经出现;
3、在时速40、50、60三个不同区间里,死亡比例占10%左右,且重伤比例不断增加;
4、当时速达到70公里以上时,死亡率就攀升到了98%;
5、时速超过100公里时,死亡率达到了100%。
据介绍,低速行驶车辆并不会第一时间致人死亡,但由于在撞击下行人会因车辆撞击弹出,坠落地面造成二次撞击,如果是头部先着地,很可能致人死亡。这也是为什么规定骑摩托必带头盔的原因。同时,“撞击车辆的位置不同死亡率也不同”,比如某次车祸轿车正面撞击两人,一人撞在A柱,一人撞在前档玻璃,前者死亡,而后者只在医院躺了几天。
所以说,千万不要认为车速慢就不会出事!不但会撞死行人,而且可能会让车内的人员出现伤亡。许多人在市里开车就不爱系安全带,要知道,当车仅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发生碰撞,身体前冲的力量就会相当于从4层楼上扔下一袋50公斤重的水泥!你的脑袋能抗得住吗?
还有调查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率最高的是路上的行人,其次是副驾上的人,第三就是驾驶员,而车内的后排人员,死亡率是最低的。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这只是从数据分析中得出的结论。但就最新的调查研究表明这个结论也许有些过时了。
2020年,日本因车祸而死的人数3904人,报告结果显示,乘客数目占了1338人,其中后座死亡率达0.36%、驾驶位为0.32%,副驾驶0.27%,可见后座致死率最高、副驾驶座致死率最低。美国公路安全保险协会的高级研究员分析了2007年~2012年美国碰撞事故数据,虽然只有12%的后排乘客有伤亡,但坐在后排的成年人伤亡比例达75%,因为这部分人最不爱系安全带!上图那个所谓最安全的位置,如果不系安全带,人就毫无遮挡地直接飞出去了,还安全个毛?
因此在车辆低速行驶时,对车内乘员造成伤亡最直接的原因是不系安全带!在下面的测试图中可以发现,这辆模拟的右驾车,坐左前方副驾位的人员已经把前档玻璃撞破了。在他后方未系安全带的乘客也撞得人仰马翻,而在远处系了安全带的驾驶员和另一位后座乘员在撞击中显然没有这两位这么惨烈。
那些自认为车好,安全气囊多,开车、坐车就不系安全带的观念是极为错误的!根据国外研究,安全带的保护作用为45%,安全气囊为55%(剩下5%是运气),而且是必须在系安全带的前提下。如果不系安全带,在发生意外时,安全气囊打开反而会对人造成伤害。千万不要以为安全气囊很安全,其实它很危险!气囊打开的过程其实就是一次爆炸的过程。在下面的图片可以看到,气囊瞬间弹开的力量足以打爆西瓜,如果换作是人的脑袋呢?
那么这么危险的东西又是怎么用来作安全保障的呢,我们可以再看下面的图片,看到了吗?安全气囊稳稳接住了下落的西瓜,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气囊是在弹开后即将瘪气的瞬间接住西瓜的,也就是说这个时机才是安全气囊起作用的时候,过早过晚都会对人员造成伤害!
这个时候就要感谢安全带了,它的作用一是让人体不会因惯性而猛烈向前冲,二是控制好时机,让人在合适的时候撞上气囊,让人得到真正的保护而不是二次伤害。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后排是没有正面头部气囊的,只有侧气囊。一是安装困难,二是后排距前排实在太近,安全带无法保障人不被气囊伤。
说了这么多,大家应该明白最安全的位子,其实是脑子里有没有安全这两个字。车里坐的都是亲人和朋友,你不希望他们中少一个吧?所以一定要让车上的人系上安全带!另外,该限速就限速,虽说交通肇事致死不用赔命,但总要坐牢,不要毁了别人的家庭又毁了自己的人生。
这年头,教练员真不好做…
现如今的教练真的没法做,悲哀啊,新闻媒体再也不报道一下教练的正面报道,什么黑锅都让教练背。
一个礼拜只有一个考试名额的时候你报道了吗?
考试强制考试地点你报道了吗?
每个车一个月只能有两个外地学员报名你报道了吗?
学员辛辛苦苦考试过了,就因为系统出故障没报成绩,害学员重新考,结果挂了,你报道了吗?
驾培协会和驾校三天两头给你涨价,天天让教练当骗子给学员解释你报道了吗?
驾校每年强制我们自己买的教练车保险必须学校统一买,还明给教练说要吃百分之三十的保险返点,你报道了吗?
一台教练车要装两套打卡系统,一套车管的,一套运管的,车管每年两千多流量费,运管每年一千多,气死人的是,运管打卡机是摆设,这些你报道了吗?
面对现在恶劣的生存环境,和居住证不公平政策,教练些起早贪黑挣点辛苦钱,每教学工作量都是十几小时以上,这些你都报道了吗?
辛辛苦苦当教练,挣点辛苦钱还到处被抹黑,这年头,教练员真不好做。是教练的都给我转起来 !中国留学生开车超速撞死人 交200万美金获保释
19岁中国留学生徐一纯(音)没驾照,去年驾驶奔跑在西雅图市超速与另一车相撞,致居民1死4伤。徐母交200万美元保释金将儿子保出。检方虽担忧徐弃保潜逃,但仍准释。当地检察官说,“很少见到有人能付这么高的保释金。
2012年11月,在西雅图南普杰海峡社区大学就读的中国留学生徐一纯 (Yichun Xu,音译) 开着刚买的奔跑C350轿车,载着其余4名同窗从超市购物返回公寓。徐一纯未按规定在停车标志牌下停车,从侧面撞上迎面来车,致使该车驾驶员25岁美国女子布伦达·葛梅兹脑部复伤,送医院9天后不治死亡,车上其他3名乘客伤势严峻。
警方调查发觉,当时徐一纯所驾车辆时速超过60英里,而该居民区限速为30英里。徐一纯告知警方,他只是略微开得快了一点儿,而且他的GPS导航系统显示他走错路,他才做个U形回转。
警方随后发觉,徐一纯并未持有华盛顿州驾照,也没有国际驾照,他向警方坦承虽然自己在中国有驾照,但此前从未在美国开过车。
徐一纯被警方逮捕收监。金恩郡检察官2012年11月14日控其6项罪行,包括1项驾车谋杀罪,3项驾车攻击罪和2项疏忽危害安全罪。12月6日,此案在金恩郡高等法院位于肯特市的区域司法中心首次开庭。
近日,徐一纯的母亲专程从中国赶来,在当地时间3月1日进行的保释听证会上,带着200万美元银行本票呈庭,在狱方验查无误后,在当晚8时将儿子保出,但徐一纯的中国护照仍遭到法院扣押。
金恩郡检察官办公室副秘书长安·古德友表示:“很少见到有人能够付出这么高额的保释金”。他说起初检方要求法院定出少见的200万美元巨额保释金,就是担忧如果保释金太低,一旦徐一纯交齐保证金后将非常可能潜逃。他表示从前曾发生过类似案例,中国籍被告在交保后虽然护照遭扣押,最后还是逃回中国。他说:“我们非常担忧他再也不会显现。”
美中双方目前没有引渡条约。古德友表示,一旦弃保潜逃,难再追回来。但他同时也承认,因为徐一纯没有暴力前科,也没有弃保的前例,因此法院很难拒保。
该案件在西雅图引起媒体高度关注,当地民众纷纷在新闻网站留言议论。
网友声音:
纯洁好吧:钱能够买条人命啊!人命关天怎可以这么轻易的保释呢
石墨烯基:保释不是开释,刑事判决之后还有民事赔偿,花钱还在后面呐。。
肌醇:轻视他人性命,出于内疚也不该保释。宠儿子宠到监狱了还没清醒。
王宇萌-天天挨踢:美国在人权上还真是人性化,相对公平,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符合人类本能的!公平是常态,不公平更是常态!万物需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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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教练不好当,没两把刷子,谁能当好教练呀!
学车考驾照,汽车教练很重要。当汽车教练的确很辛苦,但从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当汽车教练确实是一件很厉害很牛的事情!不数不知道,一数吓一跳!
1驾驶技术绝对牛。当了几年汽车教练,每天都在开车,驾驶技术那不是吹牛,那就跟玩儿似的!2心态一般都比较好。堵车了,油涨价了、工资被扣了,这些都是烦心的事情。苦不苦,想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赶紧洗洗回家睡。如果心态不好,换别人早崩溃了。3比较节约会过日子。就如今这行情,还能有份工作,有学员带就不错了。汽车教练一分钱都舍不得花,全部想带回家给老婆孩子。4锻炼身体的机会多。因为汽车教练要时刻准备着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无形间也得到了锻炼身体的机会。5可塑性强。教练车偶尔会坏在半路,对于汽车的一些小毛病,如:换车胎,汽车教练绝不在话下,改行比较方便。6战斗力强。汽车教练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学员,造就了一身“不是武林高手胜似武林高手”的好本事。7视力好、嗅觉灵敏。训练场、修理厂、加油站,稍不留神,一个又一个的坑就在虎视眈眈地等着你跳,见得多了已经非常熟悉,都快成专家了!8口才容易得到锻炼。学员让你学费再便宜的时候,只能口齿伶俐地解释学费不能再降了;遇见驾考考官时,只能拼命地拍马屁了。而且多数汽车教练都是段子手,各种调侃、幽默、笑话出口成章啊!6算账能力超强。学员抱怨学费贵的时候,必须一项项的罗列出来告诉他,报名费、体检费、管理费等等,所以汽车教练要有一个天才的大脑,一瞬间就要报出来各项收费开支。10可以免费逛市区。每天开着教练车,沿路载着学员,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然后风风火火来到郊区练车,又来到驾校练侧方……训练完毕,还要把学员沿途捎送回去。
看看,原来汽车教练都是深藏不露的高人,没几把刷子,都不敢来当教练啊!学车考驾照,学到真正的驾驶技术是关键,汽车教练在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车考驾照,也要体谅教练的艰辛,教练苦中作乐是一种心态,值得提倡,但理解尊重会为其注入更多能量。
学员驾校内倒车撞死自己教练 咋办
在泗阳一家驾校内,学员林某在练习倒车入库时,误踩油门,将在车旁教学的教练李某撞伤致死。根据相关规定,李某的意外死亡无法要求林某承担责任,驾校在赔偿了教练李某亲属70万元后,将承保教练车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保险公司认为,学员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只负责垫付抢救费。日前,泗阳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的观点,驳回驾校诉讼请求。
事故回放
学员驾校内倒车撞死自己教练
2012年10月,林某参加泗阳某驾校学习课程,由教练员李某负责指导。在练习倒库移库(把车倒进车库)项目时,教练员李某在车下查看倒车情况,并通过手势和语言进行指导。
倒库移库是驾驶学习中有较高难度的一项课程,林某练习了几次仍没有将车顺利地入库。李某要求林某再多加练习,并在旁边亲自教学。心急的林某慌乱中误将油门当成刹车,车辆加速向后冲去,撞上了库中另一辆车,并将在两辆车中间的李某撞伤。经医院治疗多日,李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共花费医疗费29132元。驾校支付了李某的全部治疗费用,并通过协商,赔偿了李某亲属70万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此,教练李某的意外死亡无法要求林某承担责任。
林某驾驶的教练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事故发生时还在保险期间,驾校方在赔偿了李某亲属各项损失后,认为此次事故应该属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故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交强险赔偿金额1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焦点
近日该案在泗阳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对此次事故的事实部分没有争议,但在法庭辩论阶段,驾校方和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承担方面产生较大争议。
焦点1 学员无证驾驶,保险公司要担责?
“事故发生时,教练员李某未在车上,车内只有林某一人,而林某没有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代理人戴某说。
驾校代理律师彭某认为,保险公司在承保的时候,已知道承保车辆是教练车。教练车就是让没有驾驶资格的学员通过学习获得合格的驾驶资格,学员在使用教练车练习时,肯定是没有驾驶证的,“保险公司同意对教练车进行承保,应视为放弃对学员学习中无证驾驶致人损害免责的抗辩。”
驾校的理由很坚定:投保车辆是用来驾校教学,事故也是在驾校教学过程中发生的。虽说责任由教练员承担,但教练员也是受害人,驾校在保险公司既然投保了交强险,就有权在赔偿后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戴某认为:“学员属于无证驾驶,这点毋庸置疑。根据规定,驾驶人无证驾驶的,保险公司只负责垫付抢救费,并且有权利向致害人追偿。本案死者的抢救费用驾校方已经给了,保险公司无需垫付。”
彭某反驳:“2012年实施的《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中规定,对于醉驾、无证驾驶等情况,保险公司也有赔偿义务。”
焦点2 教练车旁跟随指导算不算“随车”?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对于教练员李某在车下指导的行为是否属于“随车指导”,双方产生很大分歧。
“随车指导要求教练员在车上,本案中李某在车下,如果他一直在车上教学,也不会有这起事故的发生。李某违反了道路安全法规,自身存在过错。”保险公司代理人戴某说
“教练随车指导要求的是在道路上学习,本案中教学课程是倒库移库,事故发生的地点是驾校的院内场地,故不需要要求教练一定要在车内进行指导。”驾校委托律师彭某立即反驳。
彭某现场举例指出,在现实教学中,学员在练习倒库移库、坡道起步等项目时,教练员在车下、车旁指导是多年来的行业习惯。大家都普遍认为由教练员在车下、车旁指导效果更好,而且法律也没有明确禁止条款,不让教练员在车下指导,因此,教练员无论在车上还是车下指导学员,都应属于随车指导。
法院判决
教练是职务行为驾校担责赔偿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官休庭后合议。
根据双方辩论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法庭最终认定,教练车在副驾驶室均安装有辅助刹车设施,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教练员可以随时处置,对发生事故起到防范作用。所以,不能因为驾驶培训行业普遍存在教练员车下、车旁指导的情形或者大部分人普遍存在的理解偏差,就认为该行为合法。
本案中,学员林某在教练员未随车指导的情况下单独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应视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根据新的司法解释,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但赔偿后享有对侵权人的追偿权。
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教练车发生事故应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本案中教练员又属于职务行为,依法应由驾校承担赔偿责任,现驾校方已经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必再垫付。
法官遂当庭驳回原告驾校方的诉讼请求。